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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忘野生动物保护 我县将一只保护动物黄麂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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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站和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将一只村民解救的保护动物黄麂放归大自然。

“一村民捡到一只受伤的‘小鹿’,请求帮助。” 2月2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村民报警,称在桃溪镇章岸村的山林中捡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个头比梅花鹿小,不知道是否属于保护动物。

接报后,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人与资源管理站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处置,只见这只受伤的“小鹿”一只脚被野猪夹所伤,十分可怜。经资源管理站技术人员现场确认,该受伤的野生动物是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麂属鹿科。幸运的是,捡到的黄麂脚受伤不严重,资源管理站技术人员在金华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专家的指导下,对野生动物的伤口进行了处理,在确保无大碍后将 “黄麂” 在树林中进行了放生。

“希望市民能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拒绝非法猎捕、驯养、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以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发现有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说。

据了解,为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根据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1月21日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森林公安、自然资源所等单位组成专项行动组,对全县各农贸市场和宾馆饭店经营野生动物场所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停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截至2月2日,专项行动组共开展执法检查113次,出动执法人员35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宾馆农家乐等经营场所以及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共70家,张贴发放《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和《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远离疫病倡议书》共2116张,宣传教育人数1000多人。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保护野生动物远离疫病,如有非法猎捕,请及时拔打110举报。

 


通讯员 | 舒清海 

来源:武义县融媒体中心